夫妻一方怎么调查对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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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期间,如何调查对方隐匿的财产?夫妻一方怎么调查对方财产,离婚时怎样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妻子如何合法调查丈夫存款?婚内财产调查哪些内容?

家事律师认为,财产调查首先要将准备调查的财产进行分类,这样会思路更加清晰。

一般调查的财产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银行存款调查。银行存款是最方便调查的财产。这里所说的“银行存款”是指被执行人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储蓄业务的单位的存款,并不仅仅是在银行的存款。

2、不动产调查。不动产执行在实际执行案件当中,一般都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第一不动产价值比较高,处置变现程序完善。第二基于其属性,不动产转移隐匿比较困难,更容易调查。

3、动产调查。动产是相对于不动产而言的一种财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物,主要包括四类:机动车辆、机器设备、库存原料及产品、个人用品。动产相对于不动产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可移动,不易查找;二是无需登记,不易掌控;三是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容易隐匿。因而在执行实务中,相比于调查不动产,调查动产需要付出更多精力和代价。

4、投资调查。投资包括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期货、基金、债券、保险或在其他企业的投资权益等。

5、其他财产权调查。实际执行工作中有一些财产或者财产权利容易被忽略,针对一些特殊的执行案件,此类财产也应纳入我们的调查范围,比如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出租车营运权等。

在准备离婚阶段,对对方的财产调查就主要集中在以上几个类型了。当进入到诉讼离婚阶段,你就可以将以上收集到的初步材料移交给代理律师,由律师做进一步详尽的调查。如果你什么线索都没有,律师也是无从下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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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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