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一般是指离婚后再次结婚的情形。有离婚后与原配二婚,也有离婚后另觅伴侣二婚的。
根据《婚姻法》最新规定,二婚与初婚没有什么区别。这既体现在夫妻关系方面,也体现在财产继承分割方面。
二婚一方去世后的财产继承分割法律规定,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是与初婚相比,涉及父母子女关系可能较为复杂而已。
第一,二婚后的夫妻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双方与前夫或前妻之间不再存在法律上的共同财产或继承关系。
1、二婚后,如果与前配偶共同财产已经分割完毕的,则双方不再存在任何财产关系。二婚后一方去世的,前配偶没有分割财产及继承财产的法定权利。
2、二婚后,如与前配偶的共同财产尚未分割完毕的,该部分财产仍为共同财产。二婚后一方去世的,根据法律规定,应先对该部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去世方的剩余财产为其二婚前的个人财产,初婚配偶无继承权,而二婚配偶有权继承。
第二,二婚后的夫妻双方婚后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一方去世的,该部分共同财产应先进行分割,归于去世一方的财产才属于遗产,由二婚配偶等法定继承人继承。
第三,二婚后父母与原配偶的子女仍为父母子女关系,一方去世后不影响未共同生活的子女继承其遗产。
二婚后由于与前配偶的子女共同生活,会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而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也并不因为离婚而不存在。
《继承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所以,二婚一方去世财产分割继承方面,客观上就会增加法定继承人。
假设,男方张某与前配偶有鹏鹏,媛媛两子女,离婚时鹏鹏与李某共同生活,媛媛则归前妻。后张某与女方李某二婚,李某带了一孩子乐乐。
则张某与乐乐构成继父子关系,李某与鹏鹏构成继母子关系。
二婚的张某去世后,张某前配偶因已与其离婚,不再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因乐乐与其为继父子,鹏鹏与其为亲父子,李某与张某具有合法夫妻关系,所以乐乐、鹏鹏、李某均为张某的法定继承人。而媛媛虽然一直跟随母亲生活,但与张某仍为父女关系,媛媛也为张某的法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