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东湖高新的何先生与前妻两年前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前妻自行抚养,何先生无需支付抚养费。而共同财产中的四套房产何先生自己一套,前妻一套,孩子两套。离婚后,双方就几乎没有了往来。前一段时间,前妻突然找到何先生,认为何先生应当支付孩子抚养费。
何先生非常恼火,认为当初四套房自己只留了一套居住,就是考虑到孩子今后的生活问题,这些房产价值不比抚养费高多了,这难道不算抵扣抚养费吗?
武汉离婚律师认为,财产分割与抚养费不能混同。离婚协议无需支付抚养费的约定,损害了孩子的利益,是无效约定,何先生的前妻作为孩子法定代理人仍有权要求何先生支付孩子抚养费。
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抚养费支付不能混为一谈。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履行孩子的抚养义务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虽然何先生出于孩子成长的考虑,将两套房产给了孩子,但这只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在离婚协议中并没有解释清楚房产分割与孩子抚养费的关系,故不能认为该财产处分是为抵扣孩子抚养费。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相关法律规定:
一、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一方可以代表孩子要求增加抚养费。
《婚姻法》第37条也明确规定,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如果想用夫妻共同财产抵扣抚养费,则应当在离婚协议中明示。比如,约定孩子抚养费每月多少,或一次性支付多少。然后还要写明,某某房产经双方协商归何先生所有,现何先生为了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现将该房产直接给予孩子,用以抵扣孩子抚养费用,房产价值超出抚养费用部分无需孩子偿还。
三、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而该义务一般认为到子女成年时为止。
在《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条中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四、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用支付标准: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以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能抵扣抚养费吗?”这一问题的回答。武汉离婚律师提示,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以财产抵扣抚养费,但应当先进行共同财产分割,在明确财产归属后,再进行抵扣抚养费的操作,把抵扣抚养费的财产来龙去脉都写清楚,抵扣抚养费的意思表达也要清晰,这样才是最为妥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