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孩子都是放养,现在的孩子都是精养。每个父母都把孩子当成掌上明珠,离婚时孩子抚养权争夺自然也尤为激烈,各种手段频出。
甚至有这样一位父亲,离婚后孩子判归女方抚养,但为让选择孩子跟随自己生活,甚至将孩子藏起来不让上学,阻止与母亲见面。
离婚后一方没抚养权把孩子藏起来算违法行为吗?会受到什么处罚?
武汉离婚律师认为,没抚养权把孩子藏起来,如果法院强制执行中拒绝执行的,则属于行政或刑事违法行为。
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孩子抚养权归一方的,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将孩子藏起来,拒不交给对方的,不属于行政或刑事违法行为。
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依照离婚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交还孩子。在法院判决离婚协议有效,应当依约履行后,对方仍不交还的,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已经经过法院司法确认的,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经法院判决,孩子归对方抚养,而一方没抚养权把孩子藏起来的,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法院强制执行时仍把孩子藏起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则属于违法行为。
1、拒不执行孩子抚养权的,法院可以拘留或罚款。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同时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2、拒不执行孩子抚养权可能构成拒执罪。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离婚后一方没抚养权把孩子藏起来,拒绝交还孩子的本身不属于行政或刑事违法行为,不会受到法律处罚。但是在对方申请强制执行后,仍把孩子藏起来拒绝交还孩子的,则属于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是属于违法行为的,会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