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从前配偶手机上发现出轨证据能重新分割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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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种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在协议离婚时,必然需要夫妻双方对离婚事宜协商一致。而协商的基础就在于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事实的了解。

比如,协议离婚一方对家庭财产不了解,一般来讲就无法达成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内容。再比如,协议离婚时,出轨一方可能会基于法律规定、道德谴责等因素,而对财产分割作出让步。

而配偶在隐瞒出轨事实的情况下,与一份达成了离婚协议,在一方知晓该出轨事实后,能否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则需要看是否过了一年除斥期间。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武汉离婚律师认为,夫妻离婚时,双方均应如实告知有关婚姻事项的事实,其中就包括了会影响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出轨行为。在未如实告知而与对方达成了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认为其具有欺诈行为。

对于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归属问题,实际上并无是否可以反悔的问题,因为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十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应予准许。

也就是说,即使协议离婚时对方隐瞒了出轨事实,而导致一方对于子女抚养作出了错误判断,可以随时提起抚养权变更之诉,而无需对离婚协议反悔。

但是对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仍然需要遵循一年的除斥期间的限制。这里的“一年”是从离婚后开始计算的,而不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对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反悔,实际上就是行使《合同法》中的撤销权,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但因财产分割约定是解除婚姻关系中的事项,所以我们要首先应当适用的是《婚姻法》及司法解释,也就是应当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来处理:自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

虽然有人认为,自己是在离婚后两年或者多年后才知道对方出轨的事实,法律规定只能在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提起诉讼,明显不公平。实际上,最高法曾对这条规定的立法背景作出过解释。

最高法认为,规定一年的不变期间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因为涉及婚姻家庭领域的一些协议之所以具有特殊性,是因为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与人们的身份权及其相关利益有着密切的关系。

男女双方离婚以后,各方都可能很快再次结婚,组建新的家庭。如果将允许登记离婚的男女因对原来签订的有关财产分割协议反悔而起诉的时间规定得过长,则会使因离婚而发生变动的财产所有权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受影响的往往不仅是离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和他们的子女及各自再次组成的家庭,甚至可能包括其参与投资经营的企业、与之进行交易的其他民事主体。

因此,使因婚姻关系变动而受到影响的财产关系尽早得到稳定,是制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时不可不虑及的问题。经过研究,我们最终采纳了第二种意见。(见最高法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所编著的《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第132页)

虽然这个解释并非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解释,但从司法实践来讲,实际上对各个法院对待此问题的观点进行了统一,势必也会直接影响法院的判决。

综上而言,对于协议离婚后又从前配偶手机上发现出轨证据,只能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对财产分割反悔,从而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而对于孩子抚养权的事项,一是一方出轨并不会必然对孩子抚养权产生影响,二是随时可以提起抚养权变更之诉来进行解决,并不会受到诉讼时效或除斥期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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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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