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新婚姻法律规定来看,父母没有对孩子进行抚养,甚至离婚后连抚养费都不出,并不会导致孩子可以因此免除赡养父母的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也指出:“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可以看出,父母离婚后即使没有抚养子女,也不出抚养费,并不是孩子不赡养父母的理由。
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抚养子女的义务与赡养父母的义务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关系。
如果父母应当抚养子女而未抚养,也没有为子女支付抚养费的,法律赋予了子女向父母主张抚养费的权利,父母一方拖欠抚养费的,子女也可以向父母进行追索。
相反也是一样。子女应当赡养老人而不赡养,也不支付赡养费的,老人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法律从来不支持通过一个违法行为来抵制另一个违法行为,或者叫做以暴制暴。对于孩子的被抚养权和父母的被赡养权,法律都给予了有效的救济手段,因一方不履行义务而对对方造成侵害时,对方完全可以通过该救济途径保护自己。
所以,夫妻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而孩子他妈不出抚养费的,孩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母亲支付抚养费,其母亲仍拒绝支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孩子与母亲间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孩子仍负有赡养其母亲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