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父母给的陪嫁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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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嫁时,父母一般都会给陪嫁,一方面为了表达自己对于宝贝女儿的疼爱之情,另一方面也是给予女儿经济帮助的一种方式,以免女儿出嫁之后手头紧张会受苦。

那女孩子结婚时,父母给的陪嫁结婚后到底是算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陪嫁要不要分割?

虽然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中没有对陪嫁单独作出规定,但从一般法院判决来看,主要区分依据是父母给予女儿陪嫁的时间点。

第一,结婚前给予女儿陪嫁的。

女儿结婚前父母给予女儿陪嫁,是典型的对女儿一人的赠与行为,也符合公众的日常生活经验法则。

在此情形下,女方的陪嫁则应属于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该部分财产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因婚后使用,导致陪嫁物折损或者陪嫁的金钱消耗的,则应当认定为基于女方的自愿处分行为而发生,不能要求男方补偿。

第二,结婚后给予女儿陪嫁的。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女孩子的父母在其结婚后才交付嫁妆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指定赠与给自己女儿的,则应认定为对女儿及其丈夫的赠与。

这种情况下,该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予以分割。

但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更强调意思自由原则。不论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父母给的女儿嫁妆,如果女儿与其丈夫对嫁妆等财产私下进行了约定的,该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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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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