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患病妻子离婚不成而分居拒绝扶养的或构成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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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明知妻子患病仍然分居,而且对患病妻子不闻不问,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可能会构成遗弃罪。

2017年5月,李某的妻子被查出患有宫颈癌,需进行放疗和中医调养,整个治疗过程可能相当漫长并需要花费大量治疗费用,这使得家庭情况一般的李某对此心生芥蒂。

面的对将来高额的医疗费用,李某越来越嫌弃妻子,觉得妻子拖累了自己的美好人生,并逐渐开始对妻子的病情置之不理。后来更是经常借故与妻子发生争吵,两个月后两人开始分居。

2018年至2019年,李想连续两次主动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均被法院驳回。

法院多次对该案进行调解,并提出在理解李想顾虑的情形下,希望李想能在离婚后,对妻子将会发生的医疗费用,作出一定的资助和补偿。但这一要求遭到了李想的拒绝。

法院最终认为,双方感情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李某的妻子患病,增大了家庭负担。而李想主动要求离婚的目的,则是企图通过这种方式摆脱夫妻义务。

最终,法院再次判决驳回李想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帮扶。在妻子患病的情况下,李想离婚的条件与目的既不符合《婚姻法》相关规定,更背离了夫妻和睦、互帮互助的家庭美德,是一种自私自利的表现。

武汉离婚律师认为,夫妻之间相互扶助扶养是婚姻法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妻子患病,其丈夫理应在物质生活上照料对方,尤其在经济上要扶助对方,在精神生活上关爱对方。夫妻一方因患病而分居,拒绝扶养的,情节严重或构成遗弃罪。

《婚姻法》第二十条同时规定,夫妻之间在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

夫妻之间的抚养义务,既表现在一方对另一方的生活照料、情感支持,也表现在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扶助。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在一定情形下,可以认定为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因妻子患病而产生夫妻感情问题,导致分居而不对对方进行扶养照顾,也不为对方支付医疗费用的,如情节恶劣,也会构成刑法上的遗弃罪,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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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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