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二审撤诉后还允许再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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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二审可以撤诉吗,离婚案二审撤诉会有什么后果?对于这个离婚诉讼的程序性问题,武汉离婚律师在这里简单给大家讲一下。

对于离婚案件二审,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有如下判决:

1、原离婚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二审法院认为原审离婚案件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依法改判;

3、二审法院认为原审离婚案件判决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二审法院认为原审离婚案件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5、离婚案件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除了以上情形外,二审中一审原告或上诉人提出撤诉,二审法院还可以根据情况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案件二审中的撤诉分为两种:撤回上诉与撤回起诉,而且这两种撤诉的条件与法律效果都是不同的。

1、离婚案件二审中的撤回上诉,是指上诉人(有可能是原告也有可能是被告,或者原被告均为上诉人)在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经二审法院批准后结束二审程序。

离婚案件撤回上诉的申请人只能是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最后期限,是在二审判决宣告前。二审法院要根据案件情况来做出是否准予撤诉的裁定,但无需被上诉人同意。在撤回上诉后,二审程序便结束,且一审离婚判决立即生效。离婚案双方需按照一审判决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2、离婚案件二审中的撤回起诉,是指婚姻案件一审的原告在二审中申请撤回最先发起的起诉,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二审法院批准而撤回。

离婚案件撤回起诉方只能是一审的原告,且需要征得一审被告及法院同意。撤回起诉后,该婚姻案件的二审程序不仅结束,一审判决也被撤销。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

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然,这一点在离婚案件中不适用,因为婚姻状态及事实是随着时间发生变化的,所以,即使二审撤回起诉,后期还是可以作为新案件再次起诉离婚的,这并不属于重复起诉。但是也需要注意民事诉讼法针对离婚案件作出的如下规定: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最后,武汉离婚律师提示,离婚案件二审在原告撤回起诉后,需要等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请求离婚。这里仅仅指的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方面。而像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二审,原告撤回起诉后,该原告便不能再以同样理由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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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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