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反悔吗?夫妻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后还可以反悔吗?离婚后财产分割完毕,事后还可以反悔吗?
夫妻双方财产分割协议,本质是合同,如果一方有异议或反悔的话可以不履行,当然也属于违约行为。如果协议履行完毕后又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可以向法院起诉。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以上法条实际上是对应《合同法》关于欺诈、胁迫签订合同的处理
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也就是说,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实质上是依照《合同法》规则来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