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协议书漏洞之财产表述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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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愿协议离婚时,很多人还处于日常生活中的那种意会言传的表达模式中。而这种意会言传的表达模式,由于表述不清晰,容易产生自愿离婚协议书漏洞,这也是造成离婚后财产纠纷的重要因素之一。

宋某与刘某协议离婚,同时签订自愿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中载明:双方婚后共同财产归女方所有。

正是这句模糊的表述,引发了离婚后房产纠纷。

由于双方只是载明了共同财产归女方所有,但到底哪些是共同财产却没有明确。对于争议的房产到底是不是共同财产,双方各执一词。

因该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且法院无法查明该房产的具体购买时间,无法判定其为夫妻共同财产,最终女方败诉。

武汉离婚律师提示,在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定不要怕麻烦,将双方共同认可的共同财产一一列明后,再进行分割处理。

而且,不要随意在自愿离婚协议书上写明“所有财产均已分割完毕”,应当写的是“以上所列夫妻共同财产均已分割完毕”,对于某些暂时不愿分割的财产,也应当写明后期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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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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