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举证才能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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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是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要举证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就要从《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入手寻找解决办法。

对于《民法典》关于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分为两种情况:

一、应当由夫妻另一方举证证明不是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债务。

如果另一方认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需要提出证据来证明。

比如签名系假冒的,或被骗签名,或签名后合同内容发生了不利于自己的变更而不知情等等。

2、夫妻一方借债,另一方事后追认的。

除非能够证明事后并未追认,否则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此种情形属于一方行使家事代理权的结果,无需夫妻另一方同意,即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另一方能够举证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家庭生活的,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即使一方在借贷时,是以家庭开支的名义向他人借款,即欺骗了债权人的情况下,因实际并未用于家庭生活,另一方也未因此而受益,故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婚前债务。

夫妻一方婚前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一方是为结婚或婚后生活而发生的债务,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所以,这种情形下举证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要么举证证明该债务为其婚前债务,要么举证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婚姻生活。

5、分别财产制下的一方债务。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和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

如果另一方能够举证证明,婚内债务产生前,债权人已经知道该约定的,则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二、应当由债权人举证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的。

夫妻一方在婚内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此时如果债权人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就应当自己举证证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2、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

3、该债务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但是,武汉离婚律师认为,此种情形下夫妻另一方也不能大意,而疏于举证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并没有明确界限,到底什么数额的债务符合标准,每个法官都有自己的认识。所以,此时仍应积极举证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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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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