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为配合对方贷款将房子过户 结果房子要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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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房子归女方所有,离婚后女方为配合男方贷款,将房子过户到男方名下,为男方单独所有。法院认定,房子归男方所有。

乔某某与赵某某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某小区XX号楼XXX室的房屋双方各占50%的产权。第二日双方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第二年,乔某某找到赵某某商议,因自己做生意缺少资金,欲将房子抵押贷款,但现在房子需要先过到自己名下。赵某某未多做考虑,随即协助赵某某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子过户到了乔某某名下,产权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

让人没想到的是,又过了一年,乔某某找到赵某某要求其将房产恢复到离婚协议约定的状态时,赵某某却不愿意了。

遂乔某某将赵某某告上法庭,要求赵某某依照离婚协议履行约定。

在法庭上,乔某某提交了离婚协议作为证据,并向法官讲述了过户给赵某某的原因。

而赵某某则对此表示否认。

法院认为,双方虽在离婚时,约定某小区XX号楼XXX室的房屋产权各占50%,但该房屋在双方离婚之后被登记在赵某某名下且为赵某某单独所有。乔某某无法举证证明其协助赵某某将房屋过户的行为仅是为了帮助赵某某贷款。综合双方提交的证据,过户行为为双方对房屋作重新分割具有高度盖然性。

最终法院判决房屋归赵某某所有,乔某某败诉。

武汉离婚律师解案释法:

1、婚姻财产的处理不同于普通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处分。

因为在离婚后重新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离婚财产分割补充协议,或者重新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情形非常普遍。

所以,即使双方已经离婚,法院在处理该类案件时,依然会着重考虑双方之前的婚姻关系因素。

2、乔某某败诉的原因很简单——证据。

这就提醒大家,不论关系有多亲密,或者曾经存在什么样的关系,人心是会变的。一个人连自己都琢磨不透,又能对别人的心思有多大把握呢?

所以,证据非常重要。不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养成保留证据,形成证据的习惯。本来这个离婚案子,乔某某只要当时与赵某某签一纸协议就能赢了,可最终就因为这么一张纸,最终败诉了。非常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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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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