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配偶在公司借条上签字需承担还款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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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配偶在公司借条上签字需承担还款责任吗?
法定代表人配偶在公司借条上签字需承担还款责任吗?

有人认为,只要一方在借条上签字,就是共同借款人;还有人认为,在借条上签字就是担保人。其实,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在借条上签字,却无法认定身份,以至于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

张某与宋某系夫妻。甲公司股东为张某、王某。张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因公司经营业务往来,甲公司向款项出借人赵某出具了收据,公司财务人员签字,并在收据上盖了甲公司的公章。后宋某在收据上补写“借款”二字并签名。

赵某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宋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1、法定代表人是否应就公司债务承担还款责任?

现在甲公司并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张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公司债务是独立于公司股东的。同时,也无证据证明该公司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形,故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共同责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2、法定代表人配偶在借条上签字,是否应就该债务承担还款责任?

宋某虽在收据中书写“借款”二字并签名,但未表明其身份,不能推定宋某为共同借款人,也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宋某、张某承诺对涉案款项承担还款或者担保责任。因此,赵某要求张某、宋某承担还款责任,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大家一定不要想当然的认为,借款人以外的借条签字人就是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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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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