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确认效果:离婚房产分割未过户仍发生物权变动效果

27
司法确认效果:离婚房产分割未过户仍发生物权变动效果
司法确认效果:离婚房产分割未过户仍发生物权变动效果

司法确认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特别程序。是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之外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讼程序。

因离婚而引发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人民调解协议可在民政部门确认离婚后申请法院的司法确认。

没有经过司法确认的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女方,离婚后一直未过户,现在的房屋产权属于谁?

房屋系不动产,由于不动产物权变更具有非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特殊性,故协议离婚后若一方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另一方将无法变更房屋产权。

此时,只能通过起诉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要求另一方履行应尽的义务。而漫长的诉讼,又会对一方造成大量的时间及精力的损耗。

而经过司法确认的离婚协议书,据民法典规定,在房产分割中直接发生物权变动效果,即无需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司法确认书生效时女方即取得房屋产权。当然,如果女方后期需要处置房产的,仍应进行房产过户手续。

在一案例中,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共同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而当事人拿到司法确认决定书后到房管部门,顺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即刻咨询
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律师事务所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32—2号长江广场3105。
电话/微信/QQ: 17771887365
(本人非坐班律师,如有需要可以就近预约咨询。)

如需帮助请留言

请输入您的评论
请输入您的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