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借钱离婚时需要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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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借钱离婚时需要还吗
婚内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借款,离婚后要偿还吗?

基于我们传统文化,结婚后财产方面一般是不分彼此的。但近年来,人们的个体独立意识,包括财产独立意识逐渐增强。就出现了夫妻之间借款的现象。那在婚内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借款,离婚后要偿还吗?夫妻之间借钱离婚时还要还吗?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八十二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该条款说明,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是法律认可的。

但是夫妻之间借钱离婚时需不需还,还有如下情形需要考虑:

1、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个人财产(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形下)出借给另一方。

此时,离婚时借款方应当偿还,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需要还多少呢?

(1)夫妻之间借款是用于了共同经营活动或家庭事务。

此时,应当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此时,该债务构成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应承担共同偿还责任。武汉财产分割律师认为,此时借款一方应当偿还一半债务给出借方。出借方收到的该笔款项应为个人财产范畴。

(2)夫妻之间借款是用于了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该债务应为个人债务。

此时,由于该债务为个人债务,出借的款项已约定为个人财产,故离婚时借款一方应全额偿还。该偿还款项仍为出借方的个人财产,无需进行财产分割。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另一方。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八十二条规定,此时夫妻之间借钱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即等同于双方协商一致,将夫妻共同财产拿出一部分来借给借款方。

(1)如果被认定为个人债务,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借款,离婚时借款一方应全额偿还。

但该偿还款项仍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2)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应承担共同偿还责任,故最终双方无需偿还。

武汉财产分割律师提示,还有人认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理解为包含夫妻双方达成婚内财产协议的行为。

即等同于夫妻之间的借款方与出借方协商,将夫妻共同财产拿出来一部分,约定为这一部分财产归为出借方个人财产,再由出借方借给借款一方。这个理解到底有没有问题呢?大家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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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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