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这个说法,其实是我国自古有之的,但是这有一个特殊背景。在古代,我国特别强调家族意识,既强调家族财产,也同时产生了家族债务的意识。
很多一贫如洗的父母,在去世前,会将所负债务分配给几个儿子,由儿子代为偿还。所以也就有了父债子还这个做法,即老子欠债儿子还钱。
2陈先生分两次向高女士借款共计3万元。后陈先生因病去世,该笔借款一直未偿还。高女士遂找到陈先生的两个儿子,要求他们归还其父亲生前所欠借款。但陈氏兄弟认为,父亲生前并未告知他们有此笔借款,且所借的款项也没有归他们所用,故不同意归还。
法院认为,陈先生生前留有房产,陈氏兄弟均系陈先生的合法继承人。为妥善解决双方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法。法官告知陈氏兄弟,在继承陈先生遗产的同时,对陈先生生前所负债务,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负有偿还义务。
所以,父债子还从一定角度来讲还是合法的。最新法律是规定是采取的限定继承原则。
父辈生前所欠债务是否需要偿还,偿还多少,是要看子女有没有继承父辈的遗产,继承了多少父辈遗产,然后根据子女继承遗产价值从而确定自己应承担父辈债务的数额。
武汉离婚律师提示,被继承人死亡即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已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有效,故无需对债务承担相应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