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集资建房尚未取得房产证,离婚时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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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集资房归谁?如何分割呢?一方名义买的集资房,另一方可以分割吗?离婚集资房怎么分?

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一样,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

集资房分为两种:拥有完全产权的集资房和拥有部分产权的集资房。

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职工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职工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

如果集资房尚未取得房产证,因此如果双方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法院暂不会在判决中对房产的归属做出处理,而只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暂由一方使用。只有等到取得房产证后,双方才能就房产分割另行提起诉讼。也就是说,未取得完全产权的集资房,法院不会判决房子归谁。只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归谁居住。在实际生活中,也有一种办法可以分割集资房。那就是双方竞价,谁出的最多,谁就取得集资房的使用权,并给另一方补偿即可。

另外,有人可能会问,如果集资房只有部分产权的,离婚如何分割?其实,集资房只有部分产权的和未取得产权的分割方式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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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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