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给小三买的房产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老公和小三共同买了房子,原配可以分得财产吗?小三名下,我们离婚时那套房子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丈夫婚内出资为“小三”购房 所购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第二款的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邻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给他人,侵犯了另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和财产权。小三有合法配偶,仍和其保持婚外同居关系,对于于某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自己也是明知,且系无偿取得,赠与行为无效。
关键是,我们在诉讼请求中,到底是应该要求小三返还房产还是金钱呢?
这里我们就必须首先要明确的出轨一方赠与“小三”的是金钱还是房产。如果出轨方是赠与了小三房产,那作为夫妻另一方当然可以请求返还房产;但如果赠与的是金钱,然后用这笔房款购买了房产,则对方无权要求小三返还房产,只能要求其返还所赠金钱。
有人又问了,如果小三拿到受赠的房子后,将房子卖掉了,该怎么办?因为对小三房子的赠与无效,那她卖房子就是无权处分,但买方也可以基于善意取得而获得房子的产权。这时候,小三通过卖房子所获得的房款就是不当得利,仍然可以要求小三返还。
如果小三将卖房款挥霍一空,该怎么办?那她就变成债务人了,所欠债务慢慢还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