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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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债务与我有关吗?婚前个人债务,婚后会变成夫妻共同债务吗?婚后才发现老公婚前有15万的债务,我应该怎么办?一方婚前债务,法院能否执行婚后另一方的财产?

对于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2003年最高法院的《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3条有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在1993年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18条规定“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的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在实际的婚姻生活中,债务的形成影响因素众多,很难简单对债务类型进行划分,要结合债务形成的时间,原因等等各方面具体分析,法律条文的适用,法官的主观判断等等,都会对案件产生影响,这也是离婚诉讼中的一个比较复杂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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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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