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继承人未过户房产所有权不属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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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通过继承的房子没有办理过户,就出卖,这是无权处分吗?

我国《物权法》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物权法》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一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也就是说,房屋自继承时就已经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了,这房子的产权已经属于你。但是,如果要处分该房屋,还是要办理登记之后才可以。假设你要卖掉此房产,那你就先要过户到自己名下。因为你不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你就没法过户给买方。

所以,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等等物权的,自继承或遗赠发生时就已经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了,也就是说已经属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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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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