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保单权益如何划分?

146

通常情况下,离婚人士大多选择退保,以避免麻烦;但若已累积一定的现金价值,或是再过几年即可领回满期金的状况下,退保绝对不是最佳选项。

保单权益不受损三种方法:

1.变更受益人。原先夫妻规划的保单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同一个人,只要直接更改受益人即可;保单原是由男方购买,男方是“投保人”、女方是“被保险人”,在离婚后可理性沟通,将受益人改为双方小孩即可;若小孩未满20岁,权益归法定代理人在这种状况下可先以女方可信任的亲人为受益人,或是运用保险金信托,提早规划财产分配与资金用途,保障小孩的权益,减少离婚后的无谓争议。

2.变更投保人。投保人可申请保单借款、更改受益人等,因此在协议离婚时,要确认投保人是谁。另外,扣款账户要经双方沟通后由一方支付,减少后续因金钱问题而衍生出的纠纷。女方若想在离婚后继续拥有保单保障,可与男方商量,自行支付保费,如此女方就有权利调整变更保单内容。

3.调整保障内容。一家之主的初期规划,通常以家庭保单为主,将太太与小孩的保障纳入自己的保障之下。离婚后就要对当初所规划的保单进行调整。如有些保障内容可能会被迫改变等。另外,调整保单要考虑自己与另外一半的身体状况,毕竟未来要再继续规划自己的保障时,最大的变量就是健康问题。

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即刻咨询
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律师事务所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32—2号长江广场3105。
电话/微信/QQ: 17771887365
(本人非坐班律师,如有需要可以就近预约咨询。)

如需帮助请留言

请输入您的评论
请输入您的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