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结婚”离婚时返还彩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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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一个隐秘的灰色市场,帮人骗取购房资格,那就是“假结婚”。

所谓“假结婚”,就是购房者通过中介找人办理真实的结婚证件,从而能够具备购房资格,同时需要支付给中介以及假结婚对象一定的报酬。房屋交易流程结束后,双方再离婚。记者通过数周的暗访调查,走进了隐蔽在现实和网络上的假结婚圈子。

“说白了,我们就是卖人。别的你不用管,年龄啊,职业啊,能跟你领结婚证就可以了,又不会和你真的住在一起。”在中介口中,假结婚业务纯粹就是“卖人”的生意,而且每个人的使用额度没有上限。记者调查发现,假结婚业务的收费惊人,具体价格与假结婚对象的年龄、性别挂钩。如果男性寻找女性假结婚,一般需要五万元,但年龄一般在四五十岁左右。如果需要更年轻的,价格则需要十万元。

与对方假结婚,存在很多风险,应谨慎对待:
1、法律上不存在假结婚和假离婚,只要办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在法律上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到时一方反悔,将会对守约者很不利;
2、假结婚后,如果对方有小孩,离婚再结婚的,会影响到生育指标,会被认作第二胎缴纳社会抚养费;
3、假结婚后,如果涉及到房产,离婚再结婚的,由于目前的限购政策,当事人可能无法再购买自己的住房,因为均被认作第二套房;
4、假结婚的收益是有限的,但潜在的风险是无限的。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法院获悉,该法院张法官成功调解一起离奇的离婚案件,事情的经过有些匪夷所思,因为这起案件的男女双方都是同性恋。最后,经法官调解,双方同意离婚,返还5万元人民币(下同)彩礼。2017年8月初的一天,家住镇海蛟川街道的张先生来到镇海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准备起诉自己的妻子李女士,诉请有两项:一是离婚;二是让李女士返还彩礼10万元。

面对张先生的离婚要求,李女士称离婚没问题,但10万彩礼钱是不肯退。无奈,张先生只得按母亲的要求到法院起诉,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调解现场,张先生认为双方的婚姻是“假结婚”,彩礼理应返还。李女士则认为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一年多,而且男方的行为给其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因而不同意返还。调解过程中,张法官告诉张先生,只要领结婚证,就是结婚了,没有真、假结婚之说,还细心向他解释婚姻法关于返还彩礼的规定。最后,经法官调解,双方同意离婚,李女士返还了5万元彩礼给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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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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