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达离婚目的离婚前一天未写明原因的欠条 作者 - 2019年9月24日 6 问答中心 › 分类: 协议离婚 › 为达离婚目的离婚前一天未写明原因的欠条 0 支持 反对 huga13347210014 咨询于 1年 之前 离婚时对方坚持要求赔偿,否则就不离婚。为了能尽快离婚,在离婚的前一天给对方写了一张欠条,只写了欠对方十万元,没有写明欠钱的原因。这个借条有效吗?法院会认可吗? 提交答案请登陆或者 注册 谢谢您的支持!(本网站注册暂未开放) 用户名或邮箱地址 密码 记住我的登录信息 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即刻咨询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32—2号长江广场3105。电话/微信/QQ: 17771887365 (本人非坐班律师,如有需要可以就近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