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后小三以到纪委举报为名要钱,属于敲诈吗 作者 - 2020年10月28日 21 问答中心 › 分类: 未婚同居 › 分手后后小三以到纪委举报为名要钱,属于敲诈吗 0 支持 反对 登高望远 咨询于 4月 之前 分手后后小三以到纪委举报为名要钱,属于敲诈吗 2 个回答 0 支持 反对 婚姻家庭律师 回答于 4月 以前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达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因感情纠纷,纠集杨某某、张某某对被害人原某某使用恐吓、威胁的方法,逼迫被害人写下欠条,在向被害人索要时被抓获,三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和他人身体健康权,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惩处。 婚姻家庭律师 回复于 4月 以前 这个案子有个情节需要注意:之前被告人已经与被害人通过协议了结了此事。而后被告人继续索要钱财。 0 支持 反对 婚姻家庭律师 回答于 4月 以前 这个具体要看小三索要钱款有什么法律依据。如果没有的,则构成敲诈勒索。 提交答案请登陆或者 注册 谢谢您的支持!(本网站注册暂未开放) 用户名或邮箱地址 密码 记住我的登录信息 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即刻咨询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32—2号长江广场3105。电话/微信/QQ: 17771887365 (本人非坐班律师,如有需要可以就近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