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约定每月付给女方1000元生活费 这个合法吗? 作者 - 2021年6月14日 4 问答中心 › 分类: 离婚诉讼 › 协议离婚约定每月付给女方1000元生活费 这个合法吗? 0 支持 反对 139******756 咨询于 1年 之前 协议离婚时,因为女方没有工作,男方收入也很高,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顾及女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直线下降,所以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给女方每个月1000元生活费,或者叫生活补助。现在已经支付了三年了,目前女方又找了个男的,准备结婚了。 离婚时约定每个月给女方生活费,这种合法吗?后面能不能不给了,毕竟女方也要结婚了,难不成只是因为做过夫妻,我就要养她一辈子?? 提交答案请登陆或者 注册 谢谢您的支持!(本网站注册暂未开放) 用户名或电子邮箱地址 密码 记住我 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即刻咨询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32—2号长江广场3105。电话/微信/QQ: 17771887365 (本人非坐班律师,如有需要可以就近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