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赠人死亡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解除吗? 作者 - 2020年7月4日 10 问答中心 › 分类: 遗产纠纷 › 受赠人死亡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解除吗? 0 支持 反对 婚姻家庭律师 咨询于 3年 之前 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并经公证,过后受赠人死亡,赠与人是否可以解除赠与合同呢?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因此,债权属于遗产范围,债权并不因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继承人继承债权后,取得债权人资格。 也就是说,受赠人死亡后,赠与人应当继续向继承人履行赠与合同。 提交答案请登陆或者 注册 谢谢您的支持!(本网站注册暂未开放) 用户名或电子邮箱地址 密码 记住我 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即刻咨询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32—2号长江广场3105。电话/微信/QQ: 17771887365 (本人非坐班律师,如有需要可以就近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