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遗嘱订立形式变化 作者 - 2020年7月12日 10 问答中心 › 分类: 遗产纠纷 › 民法典遗嘱订立形式变化 0 支持 反对 婚姻家庭律师 咨询于 2年 之前 《民法典》在继承编中保留了继承法原有的5种遗嘱方式,即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同时还新增两种法定遗嘱形式,即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 《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录像遗嘱同打印遗嘱一样,要求须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必须在录像中记录继承人和见证人的姓名或肖像及年月日。 提交答案请登陆或者 注册 谢谢您的支持!(本网站注册暂未开放) 用户名或电子邮箱地址 密码 记住我 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即刻咨询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32—2号长江广场3105。电话/微信/QQ: 17771887365 (本人非坐班律师,如有需要可以就近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