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离婚前出生的孩子,还是离婚后出生的孩子,都涉及到抚养权的问题,或者说是归谁抚养的问题。而离婚后出生的孩子归谁抚养,与离婚前出生的孩子的抚养权是一样的。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出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分为两种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出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二是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法院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具体包括:
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能力、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在双方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8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后生的孩子归谁抚养?”这一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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