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分手时可以要求男方赔偿?

    2

    Warning: Trying to access array offset on value of type bool in /www/wwwroot/www.whlihun.com/wp-content/plugins/dw-question-answer-pro/inc/Template.php on line 501

    问答中心分类: 离婚诉讼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分手时可以要求男方赔偿?
    婚姻家庭律师 咨询于 2年 之前
    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医生认为今后有不孕的可能,分手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吗?
     
    答:这个问题法院观点不一。
     
    有法院认为,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有正确的认知,男女双方都要承担部分责任。根据《民法典》关于侵权损害赔偿的规定,责任分担,男方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有法院认为,男女双方的性行为均属自愿,双方均应能够预知由此引发的可能后果,男方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也有法院认为,该问题属于道德范畴,不属于法律问题,不予受理。

    如需帮助请留言

    请输入您的评论

    请输入您的账号


    1 个回答
    婚姻家庭律师 回答于 2年 以前
    在一案件中,法院认为,两个人均为成年人,恋爱同居均为自愿,对女孩半年内两次怀孕后做流产手术导致不孕的这一结果,前男友无主观上的过错,其行为不构成侵权,因此不能支持原告要求赔偿各项补偿金、抚慰金的请求。依据《民法典》的无过错赔偿原则,前男友需承担女孩身体损害的相应责任。

    如需帮助请留言

    请输入您的评论

    请输入您的账号


    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即刻咨询
    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律师事务所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32—2号长江广场3105。
    电话/微信/QQ: 17771887365
    (本人非坐班律师,如有需要可以就近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