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夫妻离婚时,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在递交了离婚登记申请后,民政部门不能直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而要求双方回家考虑三十天。
满了三十天后,如果双方仍然坚持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才给予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三十天内一方后悔的,可以向民政部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满后的三十天内,如果双方既未撤回申请,也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视为撤回申请。
下次办理离婚登记,还会有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1、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2、离婚冷静期为三十天。
3、离婚冷静期期间,只要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本来协议离婚就是要双方同意)
4、离婚冷静期满了后,又超过三十天,双方仍未办理离婚登记,也未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视为撤回申请。
5、每次办理离婚登记都要先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然后等待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满了三十天后,如果双方仍然坚持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才给予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三十天内一方后悔的,可以向民政部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满后的三十天内,如果双方既未撤回申请,也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视为撤回申请。
下次办理离婚登记,还会有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1、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2、离婚冷静期为三十天。
3、离婚冷静期期间,只要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本来协议离婚就是要双方同意)
4、离婚冷静期满了后,又超过三十天,双方仍未办理离婚登记,也未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视为撤回申请。
5、每次办理离婚登记都要先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然后等待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