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法院是把房子判给女方的,但是离婚后男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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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答中心分类: 财产纠纷离婚时法院是把房子判给女方的,但是离婚后男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处理?
    elephant 咨询于 4年 之前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后买的,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离婚时法院是把房子判给女方,但是离婚后男方总是以各种借口拖延,不配合过户怎么处理?

    2 评论


    1. 超过两年不申请执行,就再也没机会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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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个回答
    婚姻家庭律师 回答于 4年 以前
    可持法院的判决书,到法院执行庭申请开具协助执行公函,然后单方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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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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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超过两年不申请执行,就再也没机会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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