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民政局确认的离婚协议所涉财产分割可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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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答中心分类: 离婚诉讼经民政局确认的离婚协议所涉财产分割可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家庭律师 咨询于 4年 之前
    在协议离婚时,经民政局确认的离婚协议书所涉财产分割可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武汉离婚律师:不可以。
     
    所谓的民政局确认的离婚协议书,只是民政局备案而已,即使民政局在离婚协议书上盖了章子,也只是为了确认该份离婚协议就是离婚时双方确认的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条件是双方认可该份协议,且已经依据该份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登记。在该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如果一方违反协议拒绝分割财产的,另一方可以持该份协议到法院起诉。在胜诉后,依据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然,对于协议离婚的情况,如果双方互相信不过,认为对方后期存在反悔的可能,则可以在办理完离婚登记后,直接到法院申请离婚协议书司法确认。在离婚协议书经过法院司法确认后,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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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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