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继母)离婚要求继子女返还抚养费用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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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答中心分类: 子女抚养继父(继母)离婚要求继子女返还抚养费用是不可以的
    婚姻家庭律师 咨询于 4年 之前
    当今社会人们的独立意识越来越强,这也表现在家庭方面。一言不合就离婚也已经是新常态。由此,再婚现象也相当普遍。
     
    那么在再婚后,难免会有一方带着子女的情况。此时,如果继父(继母)对该子女花费了财力人力进行了抚养教育,面临离婚时,能不能要求对方退还抚养费用甚至要求补偿呢?
     
    原、被告均系再婚。原告再婚前抚养有一子曾某。婚后,原、被告为曾某花费大学学杂费1.7万元。2016年,原、被告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
     
    被告则主张,离婚后应由原告返还为继子花费的学杂费1.7万元。
     
    法院认为,双方再婚时,曾某尚未成年,由于与被告长期共同生活,而被告也对曾某进行了教育抚养,双方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抚养关系。况且,在婚姻存续期间,被告所承担抚养曾某的行为均为自愿,现被告要求原告返还抚养费用,违反民事法律上的诚实信用原则,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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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个回答
    陆晓明 回答于 4年 以前
    实际上,法律也规定,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后,继子女有对年老或无生活能力的继父母进行赡养的义务。
    当然,如果双方没有形成继父女间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则不存在赡养关系。比如,继父婚后拒绝对配偶方带来的子女进行抚养教育的。
    即使继父母离婚,因为抚养教育关系是一种事实关系,一旦形成就会引发法律关系的产生,而并非依赖于抚养教育行为的持续。所以,继父母子女关系一旦形成,可以认为该关系是可以持续终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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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比冬 回答于 4年 以前
    诚信,诚信。国人的法律意识还处于极为原始的阶段。朦朦胧胧,似懂非懂。甚至有人总觉得对自己有利的想法都是合法的,凡是对自己不利的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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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欣律师,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纠纷、同居分手调解谈判、协议离婚调解谈判、婚前财产风险规避等家事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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